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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舟山海上匪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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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在舟山海岛渔村流传着这样两句渔谣:“渔民头上三把刀,渔霸、强盗和风暴”。又有俗话说:“风暴好避,海盗难躲”。这些渔谣和俗话,充分反映了过去渔民出海捕鱼最怕的是遭遇流寇匪盗抢劫掠杀。
    舟山渔民习惯称海上匪盗为“绿壳”。真是“股匪遍布,绿壳(寇)横行,绑架枪杀,无恶不作”。
                             (一)
    经查阅众多史志及资料表明,舟山岛屿周围一带海域出现海匪强盗活动的记录,最早是在清嘉庆到光绪年间,当时朝廷曾几度调兵遣将出海清剿匪盗。《普陀县志》记述:“嘉庆六年(1801),镇海总兵李长庚率兵与蔡牵等匪部战于崎头、东霍洋面……”另据民国中期 “江浙渔业管理局”和“浙江省建设厅渔业管理处”历史档案资料,光绪十年(1884)朝廷下旨令当时浙江巡抚牵头,组织省属各厅、府、县建办渔团,清剿海匪,巡洋护渔。但百年来,舟山一带岛屿海域渔场上的匪盗活动,以民国时期尤烈。
    据浙江省档案馆、浙江省图书馆(古籍部)、上海市图书馆(藏书楼)、南京市档案馆,以及舟山市、普陀区档案部门保存的民国时期的文书档案资料和大量旧时报纸杂志上刊载的报道文章,其所反映舟山渔民百姓遭受海匪强盗抢劫掳掠、绑架杀人罪恶事实,真是书写不完,诉说不尽。
    此文只能选择摘录部分,以作佐证。(注:为省略文字,摘录实例除标明出处之外,其余均录自《普陀县志》及相关史料)
    民国二十二年 (1933)12月18日夜8时,一大一小匪船2艘和匪盗50余人,窜到虾峙岛大岙、栅棚、沙峧等村庄,驻留一个小时,有40多家渔户遭抢劫,除抢掠大米、被服、现钞等财物外,并绑架渔民12人。
    民国二十三年(1934)4月18日夜7时,大匪船1艘携带4条舢板船,载匪盗40多名,分五路登上虾峙岛北面礁岙村。当时全村100余户人家有四五十家被抢劫,抢去现金1000余元(按现人民币计算),服装、首饰等价值6000余元,并绑架渔民和妇女12名。
    同年12月4日上午9时,一批海匪船伪装成冰鲜船,抵靠东极青浜岛,到下午1时船里15名持抢匪徒突然窜到岸上,开抢打死2人,绑架1人,并搜掠去一批岛上百姓生产生活工具和自卫武器。
    民国二十四年(1935)春季,沈家门和虾峙岛徐姓、张姓、陈姓等七八艘渔船,在东福山东南面海域洋鞍渔场捕鱼,一艘大机帆船上10余名匪徒,将渔民捕上的2000多公斤小黄鱼、乌贼等鱼货,以及渔民吃的大米和穿的衣服等全部抢劫一空,并有3位渔民遭到匪盗殴打。
                             (二)
    据有关史料记载,民国时期特别是民国中期,浙东南沿海一带活动的海匪强盗中,尤以台州地区的匪船海盗为最多最凶,各种股匪强盗一般手中都持有枪械、刀棍等武器,在海上到处流窜作恶。渔民中素有“台州绿壳(寇),比狼还恶”之说。据旧时《定海民报》报道:民国二十七年(1938)6月7日下午3时,台州匪首王云祥,率100多名匪徒分乘14艘木帆船,从大西寨驶至东极黄兴岛,匪盗蜂拥登陆后,当即将岛上的两名渔民剖腹杀死,并绑架掳走渔民数名、妇女2名,抢劫衣服、首饰和现金一批。同年8月26日夜,又一股台州海匪近百人,突然流窜至佛渡岛,岛上200余户人家都遭抢劫。
    抗日战争时期到抗战胜利后,浙东南沿海尤其是舟山海域渔场,海匪强盗急剧骤增,抢劫、绑架、杀人罪恶活动更加猖獗,日比日甚。《普陀县志》、《舟山渔志》及不少史料记载,当时在舟山一带海域渔场流窜出没抢劫、绑架勒索、杀人害命的主要海匪强盗有:川沙张惠芳(绰号张阿六)匪股、洋山黄百器(号称“双抢黄八妹”女匪首)匪股、嵊山潘招财匪股、衢山王小品匪股、庙子湖马阿明匪股、桃花王继能和张阿志匪股、六横陶志山匪股,以及来自台州、温州和宁波等地区的土匪强盗,多达几十股。
    各股海上匪盗都配有各种大小船只及枪械和凶器。并且各股匪盗自行划分把持海面,占海(地)为王,印制界区内“海匪通行证”(俗称 “匪片”),强迫渔船渔民购买“匪片”,若持有该股匪发行之通行证,就准许在该股匪霸占海域渔场内通行。当时匪片价格昂贵,如一艘大对渔船购买一张匪片需付400元法币或50元银圆。但那时海匪如毛,匪片乱飞,由于甲匪片在乙匪区不准通用,丙匪片在甲匪区不能通行,渔民无法买齐所有各股匪片,而即使买了匪片仍然要遭到抢劫逼害,渔民每次出海捕鱼真是心惊胆战。
    据《舟山渔志》载:“《定海民报》报道,民国二十七年10月一个月内,便发生海上渔船渔民遭匪盗抢劫16起。是年遭匪盗抢劫、绑架、勒索过的渔船超过300艘次。”
    民国政府有时也派军警清剿,但大多是官兵匪盗相互勾结,坐地分赃,收效甚微。
    民国三十四年(1945)夏季,盘踞在南韭山岛的台州匪首贺永根,聚集400多名匪盗,割据霸占南韭山附近鱼山、大目洋、猫头洋等南面海域渔场,凭借配有数艘大型机动船和武器装备,实施“划海(地)为王,坐山抢掠”。当年8月份一个月内,就对20多对大对渔船施行抢劫,掳掠渔民鱼货、现金、衣服等大批财物,并绑架渔民20余人。
    同年,农历九月初一这一日,舟山七八十对大对渔船,在南韭山北面渔场生产作业时,有4对渔船遭抢劫,抢去渔网4顶、大米300多公斤,被绑架渔民19人。农历十一月初五至十二月初七这一个月内,渔船在浪岗、嵊山、中街山等一带渔场作业时,遭抢劫渔船达15艘,不但掳掠劫走大批财物,而且渔民102人被绑架。
    据《普陀县志》、《舟山渔志》及历史档案资料反映,单民国三十四年(1945)这一年,舟山出海捕捞渔船遭各股匪盗抢劫的达100多艘次,被抢劫勒索各种物资、现金等财物价值计算,按当时粮价折成大米2万余石(3000余吨),遭抢劫绑架渔民在千人次以上,可见海上匪盗多么猖獗横行。
    1950年,国民党残军部队退驻舟山后,同股匪相互勾结,此时期海上匪盗复增,渔船渔民遭受劫难更甚。上世纪90年代初编撰出版的《当代中国的水产业》,对当时浙闽等沿海匪盗罪孽作了这样论述:“特别是在毗邻台湾、港澳的沿海各省和内陆湖区,社会情况比较复杂,渔民又居住分散,漂泊水上;漏网地主、恶霸、匪特等潜伏于水上民船、渔船之间,进行破坏活动……”尤其是与舟山紧接地处浙南尚未解放的大陈、鱼山、坡山、南麂山、一江山等岛屿。中国人民解放军虽派部队出海清剿,但当时海上情况复杂收效有限。
                             (三)
    1951年3月20日,定海县渔业(民)工作委员会(简称“定海县渔工会”)调查报告显示,1949年下半年至1951年春季,在舟山岛屿周围海域渔场上流窜股匪仍然甚多,其中势力较强、对渔船渔民抢劫绑架勒索严重的股匪强盗有:
    何卓权团伙 由何卓权为司令,凌盘山为副司令。该团伙拥有机动(轮)船3艘、大型木帆船5~6艘、成员八九十人。起初盘踞在鱼山、韭山等岛,后势力逐渐扩张,设30余人一个分队,由支队长顾某率领配合前伪定海县县长吴树林部50余人,占据黄兴岛和东福山等岛,在浪岗、东福、甩山、洋鞍等一带海域渔场出没。
    陶志山团伙 盘踞西箕山岛,有机帆船3艘,人员80~90名,出没于东福山、洋鞍及南韭山以北等一带海区。
    金学先团伙 以大陈岛为据点,有机帆船2艘、人员100余人,流窜于大陈、鱼山直至洋鞍、甩山等海域渔场。
    张惠芳(绰号“张阿六”)团伙 盘踞于下大陈岛,有大小机帆船4艘、人员100多人,劫掠活动在南韭山、大陈岛北面、大目洋和猫头洋等海域渔场。
    袁国祥团伙 主要在三门湾外海域,有时也流窜到北面东福山东侧及洋鞍等海域渔场。
    1950年和1951年,大陈岛、一江山岛等浙南的一些岛屿尚未解放,岛上国民党残军与匪盗勾结,危害渔民十分猖獗。渔船渔民到南韭山附近一带渔场去捕鱼,遭受抢劫掳掠、绑架勒索不断发生。如1950年10月2日至19日半月余时间,沈家门墩头、马峙、荷外等村的贝阿旺、陈照友等12艘渔船,在南韭山北侧海域渔场捕鱼时遭海盗抢劫,被掠夺去鱼货15000多公斤,以及粮食、棉被、衣服等生活用品。1951年冬汛,虾峙、六横、沈家门等地七八十艘渔船,在浪岗、大戢、中街山、嵊山等一带渔场生产作业时,先后有16艘渔船被抢劫,海匪不仅把船上的鱼货、粮食、现金等财物洗劫一空,并且绑架渔民87人(后有47人设法逃回),还打伤3人,枪杀渔民1人,真是横行作恶之极。
    据历史档案资料记载,以不完全调查统计,1950年至1952年春季,单是现普陀区属范围内的渔船渔民,遭海匪强盗抢劫掳掠达300余起,被绑架掳走渔民96人,被枪杀打死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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